扬长避短科学建设药材生产基地

时间
2008-12-09

中药材基地建设作为一种重要的供货渠道,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药材市场供货缺陷、质量不稳定以及中药材生产大起大落等一系列问题,为中药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劲的源头。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中药材基地与其相关的组织结构、建设模式、技术措施等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企业对国家相关政策和一些概念不甚了解,在基地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关系需要理顺,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澄清。因此,如何确保中药材基地规范、健康地发展,让每一个兴建的药源基地都达到GAP标准,让每一个企业都能遵循行业规定,使中药材质量能够得到根本保证,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任务,需要国家、企业与药农共同探索。

按需所取 量力而行

目前,企业盲目上马药材基地或将药材基地建设流于形式,是业内最为普遍的现象。其实,作为企业来讲,建设基地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促进自身发展。所以企业应从自身实际出发,了解自身药材品种及供应状况,根据需要来确定基地的建设。

首先,应考虑有没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基地。实施中药材GAP种植基地,肯定要有投资,可是这个投资有没有市场回报呢?目前许多企业建立基地的目的在于以其为“卖点”,借以扩大自己产品的销量,从中获得一定的效益。因此,如果企业没有办法借助基地建设扩大自身产品的销量,那么,基地建设的价值与模式就有待考虑了。

其次,企业应选择好所种植药材的品种。在建立基地前,企业对于制约自身发展的药材品种,应先结合市场,判断此品种是否过剩或濒危等。如果属于资源枯竭或濒危的品种,如穿山龙等,应首先考虑这些品种。而对于一些“保健滋补”类现阶段我国种植过剩的品种,如板蓝根、黄芪等,因企业有充足的选择机会,所以暂时不用建立基地。

最后,因为GAP的实施具有长久性,不能一蹴而就,而且GAP法规在认证时间、种植地点、种植面积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表述,所以企业没有必要一步到位。在建立GAP示范基地时可以考虑GAP的实施与收购同步进行的方式,即开出一小部分土地建立GAP示范基地,督促其余部分逐步达到GAP标准,对示范基地实行优质购价,其余部分则以“订单”方式收购。另外,各个企业间也可尝试通过合作的方式,建立资源共享的GAP基地,以降低投资风险。

一点带面 科研“导航”

药材人工种植后,随之带来一个严重问题——药材污染。近年来,中药材质量不稳定,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指标成分不明确等问题,已成为中药材基地培植中的首要问题,因此,中药材基地建设以及GAP推广要与科研相结合,以科技作基础,科学、规范地种植才有出路。只有通过制订、细化一系列中药材品质评价体系及中药材生产标准操作规程(SOP),按照标准与规范操作执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药材的安全、优质、无公害。

而目前,我国药典规定检测农药残留的品种只有黄芪与甘草,还有大量的规范需要制订。实施中药材GAP的难点在于,中药材GAP涉及的品种众多,期间技术上的变化因素很多、很复杂,大部分野生品种的培育及人工栽培等技术还处于摸索阶段。而中药材品质评价体系及SOP制订的恰当与否都需要实践工作中的各种记录来证明,需要大量的科研数据作衡量。这就不仅需要吸收社会上方方面面的科研力量共同参与,更需要企业重视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重视技术队伍建设,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用科研打造现代药材。

就目前来讲,科学实施中药材种植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应科学规划中药材基地,在建设GAP基地时,应充分重视地道药材,中药材的认证也应加强地域性,一般来说,地道药材的生产区多在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土壤好、受污染小、产品有效成分含量高,且劳动力低廉,适合企业建立GAP基地;其次,强化科学生产管理措施,从土壤净化、施肥管理到病虫害防治等方面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及监测,防止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最后,可以尝试中药材立体种植,通过立体种植形成的复合群体,防止土壤侵蚀,并产生天然抑制害虫的作用。

因地制宜 合理布局

目前,全国相当一部分药材种植基地处于经营困难的境地,如何才能既保证药材质量,又保证企业与药农双方受益,这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难题。

许多企业建设GAP基地时遇到的第一个困难是土地使用权问题。如果企业租用土地,请当地农民按照GAP规范种植,成本会很高。如果企业不租用土地,只是回收药材,又存在两种风险,药材市场价格高时,药农可能不遵守合同,而把药材高价卖给其他企业,价格低时,药农又不愿意种植,建设GAP基地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的确,让每一个企业与当地政府和农民打交道有相当多的困难与风险。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资金流向药材种植,由扶贫协会和科研机构从中协调,许多事情会因此变得简单。特别是优惠的扶贫政策与巨大的扶贫资金对于准备建立药源基地的企业来说,更是一笔额外的财富。对于药农来说,中药材是个捉摸不透的东西,少了是宝,多了是草,中药材市场暴涨暴跌屡见不鲜,让他们吃尽了苦头。而通过扶贫活动实施GAP,将企业与药农、经营与扶贫相结合,将完成中药材从农副产品向药品以及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向产业化、集约化经济模式的转化,以此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运行格局,达到企业与药农“双赢”的目的。目前,在扶贫和科研部门的协办下,有些地方实行的“企业+基地+农户”的基地建设模型,实现了产、供、销一体,符合我国国情,非常值得推行。而随着GAP的深入实施以及药农实惠的增多,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租赁或认股等方式,最得土地使用权,对土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生产中的规范和标准实现全过程监控,以此最终确保药材质量稳定,最终实现绿色药材的目标。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